《设计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
设计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
甲方(以下或简称”Fotor”)是一家面向消费者提供在线自助设计服务的公司,除甲方自有设计外,还面向社会征集电子版本的设计模板或元素(以下统称为“设计作品”);乙方是能为甲方提供原创设计作品的独立设计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设计作品的著作权转让及其他相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 转让的设计作品及权利
1.1 转让的设计作品是乙方通过Fotor网站设计师自助端的方式提交,并获得甲方书面认可(以下称“采用”)的PSD或AI文件格式的设计模板或元素。由于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下的著作权转让行为可能是经常性和重复性的,转让的具体设计作品以甲方对作品编号后通知乙方的电子邮件或网站设计师自助端的站内消息为准。
1.2 乙方将其对设计作品及作品中含有的元素享有的全部财产性权利,即以下第(5)至第(17)项权利,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
(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5)复制权;(6)发行权;(7)出租权;(8)展览权;(9)表演权;(10)放映权;(11)广播权;(12)信息网络传播权;(13)摄制权;(14)改编权;(15)翻译权;(16)汇编权;(17)其他权利。
1.3 甲方将尽商业可能的努力为乙方的设计作品署名。乙方有权在设计作品上署真名、笔名、网络账号名或不署名,但应提前确定其中一种方式并通知甲方。如甲方未收到特别通知,将默认以乙方在Fotor网站注册的设计账号名为乙方署名。乙方理解并同意,在Web网页上或在移动应用中,将设计作品集中展示或以缩略图展示时,因受到屏幕空间限制或排版美观的影响,甲方可以不为乙方署名。
- 转让设计作品的规范和采用标准
2.1 Fotor有权自主决定采用或拒绝某一设计作品稿件。如果独立设计师投稿到Fotor的设计作品收到书面拒绝通知或在一个月后仍未获得Fotor的书面的采用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或Fotor网站设计师自助端的站内消息),则著作权转让协议未生效,设计师可自行决定稿件另投或其他方式处理。对于未被采用的设计稿件,Fotor不具有上述第(5)至第(17)项权利,但设计师同意Fotor保留其设计稿件的缩略图,用于对该设计师的投稿通过率评估、设计风格的识别,以及在公开解释未被采用原因的文章中作为示例的目的。
2.2 独立设计师同意遵循《Fotor设计作品规范》【1】中的流程和要求来提供设计作品初稿。如果独立设计师投稿的作品持续未能满足该标准或稿件被采用率过低,Fotor可能会限制该设计师的Fotor设计账户继续投稿。如果某一Fotor设计账户大量提交不符合标准的稿件,Fotor有权决定关闭和注销该账户。
- 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3.1 Fotor结合以下因素综合评估,将转让的设计作品归入定价方案中的某一档:
- 类别:矢量图设计作品、包含非矢量图片的设计作品、混合型;
- 设计作品的整体质量;
- 由Fotor团队评估的设计作品的商业价值。
3.2 独立设计师在向Fotor投稿前应先查看Fotor网站上的定价方案列【2】。本协议的签订意味着双方均同意该定价方案。
3.3 如Fotor修改定价方案,于修改时间前采用的设计作品按修改前的价格转让,于修改时间后采用的设计作品按修改后的价格转让。
3.4 Fotor将会在独立设计师收到作品采用通知并将PSD或AI文件返回给Fotor后的当月月末结算,在Fotor设计账户中显示完成转让的设计作品数量和价格。结算次月的7号(遇节假日顺延),Fotor将把余额转出给独立设计师。目前对于国内独立设计师,Fotor仅支持转账到支付宝账户,因此独立设计师必须预先申请有属于自己的经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如果转账产生手续费,将会从转账金额中自动扣除。
3.5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Fotor将代扣代缴独立设计师的著作权转让费用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3.6 本协议下的转让价款可能会由第三方代甲方支付,转让价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亦由第三方代扣代缴。独立设计师同意,第三方代甲方支付转让价款和/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不影响本协议下著作权转让的效力或转让价款的性质。
【1】位于https://help.fotor.com.cn/faq-designer/design-requirement.html
【2】位于https://help.fotor.com.cn/faq-designer/pricing.html
3.7 独立设计师的Fotor设计账户若因违反本协议中的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而被注销,账户余额将不能再转出,且Fotor保留向该设计师追偿的权利。
- 承诺与保证
4.1 独立设计师保证投稿到Fotor的设计作品均为原创,设计师本人拥有独立、完整、排他的著作权,并且设计作品中包含的各元素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盗用他人作品投稿视为严重的实质性违约行为,该投稿人将独立承担所有侵权责任。如因独立设计师转让给Fotor的设计作品存在版权问题或其他瑕疵,导致Fotor被第三方追诉或因此承担法律责任,Fotor有权向该独立设计师追偿并要求其赔偿Fotor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行政罚款、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若独立设计师的侵权行为造成Fotor名誉受损,Fotor还有权要求其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4.2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Fotor对受让的设计作品的来源有审查和注意义务,因此Fotor要求作品被采用的独立设计师提供实名信息和辅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护照扫描件、支付账户名称、通信地址和电子邮件等。Fotor承诺将谨慎、安全地存储独立设计师的个人信息,并仅将其用于有限的场景:
- 用于与独立设计师沟通和交流设计作品的采用、修改等事宜;
- 用于在向独立设计师付款时识别身份和联系;
- 在出现版权争议或诉讼时用以识别独立设计师的身份并向权利主张方或国家行政、司法、执法机关披露相关个人信息。
- 肖像使用许可及其他授权
设计作品上所附着的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肖像、商标等),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处理:
(1)对于设计作品上第三方的肖像权利,由独立设计师取得《肖像使用许可》。如独立设计师无法取得《肖像使用许可》,Fotor有权不采用该设计作品或与独立设计师商讨修改设计作品。如独立设计师实际未取得合法授权而提供虚假的《肖像使用许可》,视为严重的实质性违约,由此引起的纠纷或诉讼,由独立设计师承担全部法律后果,并赔偿因此给Fotor造成的损失。同时,Fotor有权要求独立设计师承担违约责任。
(2)对于设计作品上除肖像权外的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商标),由设计作品的最终使用者负责核实、取得或规避。
-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
6.1 本协议一切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6.2 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履行等问题发生争议,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其他
7.1 甲方与乙方可能以下列三种方式之一签署本协议:
7.1.1 本协议的纸质版本经甲方加盖公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7.1.2 独立设计师在Fotor网站阅读并勾选同意本协议的选项或点击同意本协议的按钮后生效。
7.1.3 双方通过第三方平台签署电子合同后生效。
7.2 本协议的修改与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进行。
7.3 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双方对作品知识产权、违约责任、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方式等约定并不随之终止。
甲方:成都恒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Fotor)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936680453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 月 日